尊敬的投资者:
现已临近各品种1001合约的交割期,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1001合约的持有者,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。上海期货交易所除黄金外,其余品种持有者自然人可以进入交割月,具体如下:
品种
自然人最后交易日
持仓(开平仓)数量要求
铜、铝、锌
最后交易日
5的整数倍
螺纹钢、
线材
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
30的整数倍
黄金
法人客户持仓必须是3的整数倍
对于自然人持仓不符合上述条件的,交易所会对其进行强平,亏损归客户,盈利归交易所。
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,控制风险。
特此通知。
安徽徽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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